尊敬的用户:
您好!
根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的要求,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其接入的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备案信息。为落实相关规定,配合工信部及公安部的要求,现规定如下:
1、凡绑定在我司服务器上的域名均需要将该域名备案接入我司,备案系统网址:beian.htuidc.com
2、备案未接入到我司的域名,可以到指定网站(主:bmd.htu.cc/HTU_BL 备:42.51.211.6/HTU_BL)录入域名使用者信息。
3、未在我司做网站备案接入的域名,将给予一个月时间录入域名使用者信息或者办理域名备案接入、2017年4月22日后将自动阻断未录入域名使用者信息或者未办理备案接入的域名。
为避免影响您的网站正常使用,请尽快提交信息。
河南电联通信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