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您好!
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33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开办的网站需在开通30日内登陆全国公安机关互联网站安全管理服务平台(www.beian.gov.cn)办理备案手续。
具体的操作流程可参考主页面下载中心-互联网站安全服务平台操作指南。主页面右上角“备案查询”功能可以查询是否公安备案。
为保证您的网站正常运行,未办理公安备案的网站请于9月30日之前完成备案。
电联通信咨询电话:0371-55056677-8710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郑州电联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0日